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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业绩预告

  股票简称:ST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R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净利润波动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因重整事项确认了大额重整收益,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司调整经营策略,聚焦优势区域,主动进行门店调优,整体经营业绩得到改善。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在情形消除时及时向深圳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ST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5-00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月 2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月22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王填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312 人,代表股份数     599,702,55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2.304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数 382,230,34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4.21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6 人,代表股份 217,472,2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88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8,171,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 99.7447 %,反对 55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925 %;弃权 97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162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11,6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79 %;反对 554,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5 %;弃权 97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66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8,188,3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 99.7475 %,反对 544,4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908 %;弃权 9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161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28,2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35 %;反对 544,4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1 %;弃权 9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44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7,823,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 99.6867 %,反对 537,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896% %;弃权 1,3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223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063,6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15 %;反对 537,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98 %;弃权 1,3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87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啸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4.1选举黄啸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同意 546,306,9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9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46,9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385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ST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5-00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张苗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张苗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二、特别说明公司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三、备查文件

  1、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张苗,女士 汉族,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彩虹项目组组员,董事长办公室助理。现任公司总裁办副主任。张苗女士没有持有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股份,张苗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张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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