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红豆集团拟向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或其指定主体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24.41%股份。
● 如本次股份转让顺利推进并完成,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 本次签署的仅为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尚处于筹划、意向协议阶段。最终能否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及具体交易方案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资审批等相关程序。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的通知,获悉红豆集团与受让方于2025年1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红豆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4.41%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交易最终方案最终以各方签订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为准。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155,061.5 万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含代理记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57,320,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5%。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周海江、顾萃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96,423,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1%。
(二)受让方情况(最终受让方由广州工控或其指定主体承担,在各方签订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明确,以下为广州工控介绍)
公司名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
法定代表人:景广军
注册资本:626,811.77659万元
成立日期:1978年05年2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持有本公司股权情况:尚未持有本公司股权
是否与红豆集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否
拟受让方控股股东情况介绍: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工控90%股权,为广州工控的控股股东。
二、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工控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投资方):广州工控方
乙方(出让方):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一)协议收购
1、双方确认,在甲方按照本协议要求完成对上市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且双方最终达成收购意向后,投资方将以协议收购方式受让出让方所持上市公司24.41%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具体转让价格、支付安排、股份交割等均以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2、投资方保证其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治理安排
1、出让方应基于投资方要求,向投资方让渡部分董事提名权;
2、本次双方合作后,在保证公司市场活力情况下,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最终提升股东回报,提升合作后上市公司行业地位。
(三)排他期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或者至本协议终止之日(以孰早之日为准)为排他期,如果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的核心内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且甲方已启动评议、决策等内部审批流程的,排他期自动延长。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就涉及协议中拟进行的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交易或为达到上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任何交易的事宜,直接或间接地与其他方或人士与进行洽谈、联系、签订协议、接受诚意金或转让股份等,如已经开展的,应立即终止。乙方应确保其关联方遵守本条要求。
乙方违反前述条款的,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实质性直接损失(即甲方聘请中介机构的合理费用,含已实际支付的以及后续负有支付义务但未支付的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签署的仅为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尚处于筹划、意向协议阶段。最终能否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及具体交易方案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资审批等相关程序。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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