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董大川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参会,委托董事郝志刚先生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志刚先生召集,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修订<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年2月7日(星期五)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03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合资企业Calysseo Limited(恺迪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迪苏”或“合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恺迪苏(重庆)有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或“公司”)拟通过其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向合资企业恺迪苏提供最高不超过1,625万美元(根据当期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1.17亿元)的财务资助。主要条款如下:年利率为美元同期同业拆借利率+1.3%(目前测算约为3%),本财务资助截止日为2026年6月30日,可续期,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恺迪苏的其他股东需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考虑到恺迪苏为公司重要合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有利于合资企业业务稳定与发展,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安迪苏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和恺勒司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在香港共同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恺迪苏,双方共投资 8,000 万美元,各占50%的股权。恺勒司是一家美国技术公司,拥有单细胞蛋白及该产品的创新制造工艺。
为满足合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安迪苏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向恺迪苏提供最高不超过1,625万美元(根据当期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1.17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美元同期同业拆借利率+1.3%(目前测算约为3%),本财务资助截止日为2026年6月30日,可续期,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恺迪苏的其他股东应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恺迪苏或者其他第三方未就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考虑到恺迪苏为公司重要合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alysseo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71277622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1日
注册地:香港
地址:香港湾仔区卢押道18号海德中心7B室
董事:Leong Yoke Wing Dennis(恺勒司代表),Petitcollin Eric Georges Maurice(安迪苏代表)
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
股权结构:安迪苏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和恺勒司位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各占50%的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情况(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恺迪苏资产总额67,352.32万元,负债总额45,597.97万元,净资产21,754.35万元,资产负债率 67.70%。2024年度恺迪苏仍处于试生产期间及市场拓展初期,当年营业收入1,094.94万元,净亏损 -17,799.13万元。
恺迪苏是公司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和恺勒司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企业,股东双方(安迪苏及恺勒司)均委派代表担任恺迪苏董事及恺迪苏全资子公司董事、高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恺迪苏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公司未向该合资企业提供不在上述财务资助框架内的其他财务资助,该合资企业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方尚未签署最终协议,拟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一) 资金用途:合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
(二)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 额度:最高不超过1,625万美元(根据当期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1.17亿元);
(四) 期限:本财务资助截止日为2026年6月30日,可续期,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 利率:年利率为美元同期同业拆借利率+1.3%(目前测算约为3%)。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一) 本次事项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所持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为恺迪苏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合资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二)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仅以下前提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向恺迪苏提供财务资助:1. 恺迪苏的其他股东向其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2. 恺迪苏提供月度现金流预测,明确恺迪苏及全资子公司运营或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
(三) 恺迪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合资企业,股东双方(安迪苏及恺勒司)均委派代表担任恺迪苏董事及其全资子公司董事、高管;
(四) 公司将持续关注恺迪苏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及时把控资金用途,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与恺迪苏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为恺迪苏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恺迪苏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截至目前,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向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恺迪苏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截至目前,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将不超过1,625万美元(根据当期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1.17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8%。截止目前,无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04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基于对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前三季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3,279,525元(未经审计),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8,369,058元(未经审计)。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额为人民币160,914,076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4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0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02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岩先生主持。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向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恺迪苏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截至目前,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05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7日
至2025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得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s://www.adisseo.com.cn)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三)登记时间:2025年2月5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四)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安迪苏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登记,以2025年2月5日下午17:00前公司收到的电子邮件或信件为准。邮箱地址为:InvestorService@adisseo.com(请在邮件正文中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和股东资料)。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
(二)联系电话:010-61958802,传真号码:010-61958805,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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