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林广先生、副总经理黄敏胜先生、副总经理张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林广先生、副总经理黄敏胜先生、副总经理张磊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9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总股本按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050股计算,下同),上述4名自然人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997,7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37%。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林广先生、副总经理黄敏胜先生、副总经理张磊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表格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磊先生;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注:表格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7、 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不超过997,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7%。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8、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2、 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磊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磊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磊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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