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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雷善春、蔡彬、王永婷、秦顺东均进行了表决回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5-002号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5-003号公告)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拟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党建工作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5-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3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5—00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拟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党建工作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新增条款导致后续各章节或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也相应进行调整。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3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5—00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雷善春、蔡彬、王永婷、秦顺东共四位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于公司召开第八届二十三次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审阅了相关材料并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请以经审计后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208505817L,经营范围:火力、水力发供电、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热力设备安装、铁合金冶炼、机械设备维修、建筑材料制造;批发、零售机械、电器设备及材料、电工专用设备、矿产品、钢材、建材、有色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丝绸、百货、棉麻制品;旅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服务。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23XX,经营范围:输电;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

  3.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525K,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电力的购售、节能产品及服务、设备物资采购、提供和接受服务,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协议内容,商品、劳务服务价格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支付,电力交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电价结算电费,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合同内容

  (一)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

  1.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

  2.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房屋等租赁合同,2025年度公司执行该合同。

  (二)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

  1.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等签订《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

  2.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及实际经营情况,委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承担公司供电辖区内供配电设施建设及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任务。

  3.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订EMC(合同能源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并提供相应服务。

  4.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及实际经营情况,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订综合节能服务、施工总包、技术服务、监理、委托加工生产、设备、保险等采购类关联交易合同。

  5.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及实际经营情况,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分别签订采购、咨询、设计、资产租赁、运维业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合同。

  (三)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

  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其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业务。合同约定,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公允、交易合理,遵循了市场交易条件,交易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3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3日

  至2025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2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0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联系人: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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