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后续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为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号召,弘扬万隆会议团结友谊合作精神,将中印尼的科技文化交流根植于印尼当地,促进印尼的教育发展与繁荣,创造中国印尼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的亮点模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与印尼Universitas Nahdlatul Ulama Yogyakarta(以下简称“UNU Yogyakarta”)基于双方科技文化的合作交流的互惠互利原则,于2025年1月22日在中国湖北省格林美(荆门)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共同签署了《关于合作推进高等教育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依据备忘录,格林美将与印尼UNU Yogyakarta大学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产业应用、ESG价值等领域展开合作,让中国的科教服务印尼,进一步推动中国印尼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备忘录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名称:Universitas Nahdlatul Ulama Yogyakarta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0 日
负责人:Widya Priyahita Pudjibudojo
地址:Jl. Ringroad Barat, Dowangan, Banyuraden, Kec. Gamping, Kabupaten Sleman, Daerah Istimewa Yogyakarta 55293, Indonesia
印尼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UNU Yogyakarta位于印尼日惹特区,是一所伊斯兰民族大学,UNU Yogyakarta的战略:创新、数字化、合作、专业化和全球化,促进创新、数字化进步、战略合作、良好治理和全球影响力。UNU Yogyakarta旨在成为一所面向未来的大学和一所领先的机构,在印尼和全球层面培养各个战略领域的顶尖专业人才。UNU Yogyakarta强调专业卓越,为毕业生在商业、政府和国际机构中担任有影响力的职位做好准备,旨在成为人才磁石,通过有竞争力的奖学金、职业发展计划和国际视野吸引顶尖学生、讲师和合作者。
UNU Yogyakarta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UNU Yogyakarta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 备忘录主要内容
甲方:Universitas Nahdlatul Ulama Yogyakarta
乙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双方”,且各称“各方”)
1、合作领域
结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同意在以下领域进行合作:
1.1人才培养
(1)乙方愿意为学生在甲方继续学习或到中国留学提供奖学金(每年30万美元)。
(2)双方合作开发联合学术项目(学位项目和非学位项目)。
(3)甲方愿意推荐本校本科毕业生至印尼政府—格林美—中南大学联合培养硕士项目来华留学,并为乙方来校招生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及宣讲场所。
(4)乙方愿意对甲方冶金学院的发展提供教师资源,以提升甲方冶金学院的教育水平。
(5)乙方投资的GEM—ITB—CSU联合实验室可作为甲方冶金学院教师与学生的研究实习基地。乙方愿意资助甲方冶金学院教师到格林美在中国的国家能源金属资源与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中心以及中南大学访学与研究,提升冶金学院教师的水平,推动甲方与中国大学、国家研究平台之间交流合作。
(6)乙方愿意为甲方冶金学院教师来中国大学与公司国家工程技术研究平台提供短期访问与研究的机会,并提供全额经费资助;为甲方冶金学院老师参加全球学术会议提供全额国际旅费资助。
1.2基础设施建设
乙方同意为甲方冶金学院的建设进行支持,同意帮助甲方进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
1.3实习与就业
(1)甲方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加盟乙方下属控股子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乙方人事部门到甲方校园中进行就业宣讲、面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及场所。
(2)乙方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愿意接纳并提供优质岗位给甲方毕业生就业。
1.4联合研发与创新
双方将积极寻求合作机会,将在矿产资源开发、冶金技术、新能源材料开发、资源循环利用与绿色技术领域进行深度合作。
2、实施
双方应指定代表监督本备忘录的实施并协调其职权范围内的活动。定期举行会议和磋商,回顾进展,应对挑战,探索新的合作机遇。
双方在各自HIGHLIGHTS区域挂牌“UNU Yogyakarta-GEM中印尼产学研战略合作体”,互相宣传为“产学研战略合作体”。
3、财务协议
除非在具体安排中另有约定,各方应负责承担其参加交流项目的费用。
4、 备忘录的生效
(1)本备忘录的生效日期为双方签署本备忘录之日。本备忘录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经双方同意可延长或终止。进一步计划和活动的规定在合作协议中规定。
(2)本备忘录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已签署的备忘录正本。两份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备忘录将进一步践行格林美“科技+文化”的柔性出海模式,将“产业、科技、文化融合发展,与印尼共成长”的投资理念扩展到印尼,体现了不同文化背景下对于先进科技与产业升级的共同追求,有助于进一步增进中印尼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与深度互信,促进印尼主流文化与中国先进科技的和谐共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同时,将为公司在印尼镍资源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促进文化融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签署备忘录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备忘录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后续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2、本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存在部分变动情况。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为授予对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1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经双方共同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1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和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20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20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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