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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参与表决8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鲁晓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提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涛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王涛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经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同意提名王涛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因鲁晓明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鲁晓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其辞职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起生效。

  公司对鲁晓明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

  鉴于鲁晓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涛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生效日为股东大会选举王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职务通过之日,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王涛(主任委员)、卢馨、刘佳。

  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赖剑煌(主任委员)、王涛、何华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城管理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佳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佳都创投公司”)的参股公司,现花城管理公司股东广州乾城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乾城”)拟向陈娇女士转让花城管理公司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200万元),以2024年12月31日花城管理公司净资产(未经审计)4,268.32万元为基准,按拟转让股权比例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1707.33万元;股东广州香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冯喆先生转让的花城管理公司18%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40万元),以2024年12月31日花城管理公司净资产(未经审计)4,268.32万元为基准,按拟转让股权比例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768.30万元。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放弃行使前述拟转让股权(合计花城管理公司58%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目前,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持有花城管理公司24%的股权,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对花城管理公司的参股地位不变,不影响持股权益。

  陈娇女士为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广州乾城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广州乾城及陈娇女士为公司关联方,因此,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放弃广州乾城向陈娇转让的花城管理公司4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事项于2025年1月23日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关联董事刘伟、陈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简历

  王涛先生,1970年3月生,法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1998年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至今,擅长办理合同、房地产领域的法律事务,主要研究领域为欧洲法、罗马私法。主要代表成果有《变动时代的经济与法》(方正出版社2011年)、《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与德国民法典》(《比较法研究》2011年第3期)等。2016年开始主持云浮市人大立法咨询工作,组织起草《云浮市六祖文化保护条例》《云浮市石材产业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专家稿。2020年受广州市教育局委托主持广州市专门教育文件编制研究工作,起草《广州市专门教育条例》。2021年,受云浮市检察院委托,负责2021年广东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新时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实践探索》课题研究,课题成果同名专著法律出版社于2022年出版。2024年受广州市律师协会委托,主持《广州律师行业报告录》课题研究。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佳都科技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调整,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2,633.31万元(未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1月20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

  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城管理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佳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佳都创投公司”)的参股公司,花城管理公司股东广州乾城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乾城”)拟以1707.33万元向陈娇女士转让花城管理公司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200万元),广州香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健康”)拟以768.30万元向冯喆先生转让的花城管理公司18%的股权(对应出资款为540万元);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放弃行使前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其持有花城管理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为24%,花城管理公司仍为其参股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陈娇女士和广州乾城为公司关联方,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放弃广州乾城向陈娇女生转让的花城管理公司4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陈娇女士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加上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生效尚需广州乾城与陈娇女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对应股权变更的工商手续。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花城管理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佳都创投公司的参股公司,花城管理公司股东广州乾城拟向陈娇女士转让花城管理公司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200万元),该股份对应股权转让款为1,707.33万元;股东广州香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冯喆先生转让的花城管理公司18%的股权(对应出资款为540万元),该股份股权转让款为768.30万元,并征询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是否对前述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放弃行使前述拟转让股权(合计花城管理公司58%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陈娇女士和广州乾城为公司关联方,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放弃广州乾城向陈娇转让的花城管理公司4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事项于2025年1月23日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生效尚需广州乾城与陈娇女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对应股权变更的工商手续。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陈娇女士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加上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1、 陈娇女士为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2、 广州乾城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娇女士,且陈娇女士对广州乾城出资5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广州乾城成立于2019年1月2日;出资额为6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Y527K;企业性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建工路4号佳都科技大厦2号楼一楼A50(仅限办公);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娇;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股权结构:陈娇持股50%,冯喆50%。

  广州乾城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保持独立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KF2P27;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C3565(仅限办公用途)(JM);法定代表人:冯喆;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交易前股权结构

  

  (三) 交易后股权结构

  

  (四) 主要财务数据

  

  (五) 标的股权定价情况

  以2024年12月31日花城管理公司净资产(未经审计)4,268.32万元为基准,按拟转让股权比例确定股权转让交易价款。

  四、 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放弃前述花城管理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优先购买权系公司考虑实际业务需要。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持有花城管理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为24%,花城管理公司仍为其参股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1月23日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佳都创投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放弃对花城管理公司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西藏佳都创投公司在花城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二)2025年1月23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伟、陈娇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与表决3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鲁晓明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鲁晓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鲁晓明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鲁晓明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鲁晓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其辞职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起生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同意提名王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简历

  王涛先生,1970年3月生,法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1998年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至今,擅长办理合同、房地产领域的法律事务,主要研究领域为欧洲法、罗马私法。主要代表成果有《变动时代的经济与法》(方正出版社2011年)、《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与德国民法典》(《比较法研究》2011年第3期)等。2016年开始主持云浮市人大立法咨询工作,组织起草《云浮市六祖文化保护条例》《云浮市石材产业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专家稿。2020年受广州市教育局委托主持广州市专门教育文件编制研究工作,起草《广州市专门教育条例》。2021年,受云浮市检察院委托,负责2021年广东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新时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实践探索》课题研究,课题成果同名专著法律出版社于2022年出版。2024年受广州市律师协会委托,主持《广州律师行业报告录》课题研究。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3日

  至2025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2月12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2月12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梅雪、梁文清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60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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