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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首席财务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席财务官梁才发先生提交的书面申请,因业务发展需要,梁才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该书面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梁才发先生在担任首席财务官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同意聘任房猛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房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房猛先生简历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房猛先生简历:

  房猛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6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计算机本部海外财务经理、财务计划与分析负责人、财务部长;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事业部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部长;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任事业部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2024年2月,就职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就职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就职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任事业部财务总监。2025年1月入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 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理财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门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Ming Yang Italy S.r.l.(以下简称“意大利明阳”),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子公司意大利明阳在意大利的San Pancrazio项目风机销售合同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32,135,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093.54万元(以董事会通知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意大利明阳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被担保方意大利明阳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意大利明阳与意大利公司Tozzi Green S.p.A.签订了《意大利San Pancrazio项目风机供货、吊装及质保协议》(以下简称“《San Pancrazio项目合同》”),由意大利明阳为其提供风机供货至项目现场、风机吊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合同金额为32,135,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093.54万元。

  根据上述协议要求,公司需为意大利明阳提供《供应商母公司担保函》,即公司为意大利明阳在《San Pancrazio项目合同》的履约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设备供货、海运、陆运、安装、调试、付款等义务提供无条件和绝对的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2,135,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093.54万元。

  保证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涵盖协议中所述的最终验收证书签署之日。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就意大利明阳与意大利公司Tozzi Green S.p.A.签订的《San Pancrazio项目合同》,为意大利明阳的履约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32,135,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093.54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ing Yang Italy S.r.l.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1万欧元

  法定代表人:Li Peng

  注册地:Borromei 2, 20123 Milano (MI), Italy

  主要办公地点:Borromei 2, 20123 Milano (MI), Italy

  意大利明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设备和技术(包括风能、光伏、储能、制氢等)的进出口,以及新能源项目的管理和维护服务;能源行业设备部件和配件的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进出口;国际贸易信息咨询服务、能源行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和国际贸易,以及为意大利和中国公司组织能源领域的培训课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意大利明阳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经核查,意大利明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意大利明阳与Tozzi Green S.p.A.签订的《San Pancrazio项目合同》,为意大利明阳在《San Pancrazio项目合同》的履约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设备供货、海运、陆运、安装、调试、付款等义务提供无条件和绝对的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2,135,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093.54万元。保证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涵盖协议中所述的最终验收证书签署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意大利明阳的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意大利明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意大利明阳的担保符合公司项目建设需要,意大利明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540,489.79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264,926.9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9.66%。

  除对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洁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88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外,上述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为承德洁源实际提供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3,428.64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略,公司将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拟聘任房猛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首席财务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就Ming Yang Italy S.r.l.(以下简称“意大利明阳”)与意大利公司Tozzi Green S.p.A.签订的《意大利San Pancrazio项目风机供货、吊装及质保协议》,为意大利明阳的履约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32,135,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093.54万元(以董事会通知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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