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累计不超过257,45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6,220.5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中,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石重装”)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换热公司”)、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公司”)、兰州兰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超合金公司”)、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嘉华”)、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瑞泽石化”)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合计257,455.00万元,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2025年度为所属8家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7,455.00万元,其中为6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37,500.00万元,同时按照股权比例为2家控股子公司中核嘉华、瑞泽石化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9,955.00万元。
2.2025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上限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上述担保额度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军杰,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北路601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A1级、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储罐(核安全级别2、3级)的制造。公司持有青岛公司100%的股权。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换热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2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0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各种换热设备系列的设计、制造、安装、咨询服务。公司持有换热公司100%的股权。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重工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学鹏,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12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机电液一体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施工及其成套与服务。公司持有重工公司100%的股权。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4.检测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7日,注册资本6,600.87万元,法定代表人:蒋春宏,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16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物理检测和化学检测;核电材料检测。公司持有检测公司100%的股权。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5.新疆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维信,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工业园区;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炼油、化工、煤化工、光伏等装备及设计、制造、安装与成套服务。公司持有新疆公司100%的股权。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6.超合金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27日,注册资本2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炳正,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06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持有超合金公司100%的股权。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超合金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做出的业绩承诺期包含2023年10—12月。
7.中核嘉华成立于2006年4月19日,注册资本6,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刚,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机场北路4568号;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核电压力容器、放射性物品贮运容器技术研究、试验发展、生产制造。公司持有中核嘉华55%的股权。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8.瑞泽石化成立于2008年4月2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小军,注册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215号;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石化工程总承包及石化行业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开发等。公司持有瑞泽石化51%的股权。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子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8,720.59万元(不含此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07%;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56,220.5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91%;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2,5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16%。无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富永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134,500.00万元,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合同、协议等必要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8家子公司合计257,455.00万元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齐鹏岳、李剑冰、杜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1)。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向部分子公司推荐董事人选的议案》
同意推荐乔小丽为兰州兰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环保公司”)董事、董事长(兼)人选;推荐胡克潮为环保公司董事人选。
同意推荐车生文为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简称“中核嘉华”)董事、董事长(兼)人选;推荐马涛、王亮、张斌为中核嘉华董事人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12)。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和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134,500.00万元,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合同、协议等必要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合计257,455.00万元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月27日,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齐鹏岳、李剑冰、杜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122,500.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79,950.93万元。其中:预计关联采购71,200.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采购52,054.35万元;预计关联销售31,300.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销售27,896.58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拆借资金20,000.00万元,实际向关联方拆借资金0万元。详情见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对2025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
公司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620100224469959T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
法定代表人:王彬
注册资本:177,286.3092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2日
主要业务:主要提供能源化工装备、石油钻釆装备、通用机械装备、农用装备机械装备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检测、EPC总承包、工业互联网服务、投资运营、售后及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全过程解决方案。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注:上述关联方为控股股东兰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菱湘钢
公司名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4303007700529151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
法定代表人:杨建华
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7日
主要业务:主营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销售,钢压延加工等业务。华菱湘钢是中国南方千万吨级的精品钢材生产基地,具备年产钢1200万吨生产规模,拥有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等全流程的技术装备且主体装备、生产工艺行业领先,产品涵盖宽厚板、线材和棒材三大类1000多个品种。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菱湘钢的相关方
注: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菱湘钢的相关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未出现违约情况,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和销售产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5年2月11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三)登记时间:2025年2月8日—2月11日9:00-11:30、14:00-17:00(非工作日不予登记)。
(四)登记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730314
电话:0931-2905396
传真:0931-2905333
联系人:武锐锐 周怀莲
(二)会议说明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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