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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5日在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守常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协议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长期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5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之源”)。

  ●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公司聚焦前沿生物技术的布局和开发,一方面持续深耕动保领域,做大做强动保业务,另一方面利用公司在前沿生物技术平台及疫苗制备工艺等优势向人用生物制品领域拓展,逐步发展为世界一流的高科技生物的集团化公司。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本天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天成”)增资或借款,由本天成以人民币6,000万元认缴世之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733.9056万元,占本次交易后世之源20.48%的股权。

  ●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方摩尼肽(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尼肽”)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世之源是一家致力于艾滋病单抗、抗过敏单抗等创新药开发及生产的企业,创新药具有投入大、周期长、收益高、风险大的特点,投资回报周期长,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医药行业发展及相关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等多方因素影响,因此,世之源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外投资收益及拓展人用药品业务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本天成增资或借款,由本天成出资6,000万元对世之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本天成间接持有世之源20.48%的股权,世之源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针对世之源未来拟开展的合成肽及多肽药物将独占且排他性的委托公司为其提供委托生产服务,同时世之源其他药品(包括单克隆抗体)的原液或制剂如届时实施委外生产的,则应优先委托公司为其提供工艺放大及委托生产服务。

  本次交易前,摩尼肽持有世之源100%股权。公司前董事林淑菁女士在摩尼肽担任董事,林淑菁女士自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摩尼肽是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摩尼肽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超过1%,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世之源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本次增资。

  3、本天成、摩尼肽及世之源于2025年2月5日签署《关于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前董事林淑菁女士在摩尼肽担任董事,林淑菁女士自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根据《上市规则》15.1(十五)第7项中的相关规定,摩尼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上海世贸物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8.96%)、联生药大中华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3.20%)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摩尼肽的总资产为27,235.94万元,净资产为12,967.50万元,2024年度摩尼肽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8.85万元。

  除本次共同投资世之源外,公司与摩尼肽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摩尼肽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信状况不影响本次共同投资。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世之源20.48%的股权,系本天成通过货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取得,交易类型属于《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世之源作为专注创新药开发与生产的企业,始终以医疗需求未被满足的重大疾病患者为核心服务群体,全力探寻疾病解决方案。公司搭建了先进的单抗垂直整合平台,全面覆盖从细胞精准挑选、中试高效生产,再到临床顺利报批的各个环节,凭借创新性的专有技术,聚力实现抗体研发与产品开发的无缝衔接与高效推进。此外,世之源还积极携手外部科研单位,深挖疾病靶点潜力,借助其自主研发的去岩藻糖化技术,对细胞依赖毒杀作用进行精细优化,靶向发力,深度改良现有产品,解决部分单抗药疗效欠佳的关键难题,始终坚持推动原研药开发迈向新高度。

  世之源持有三款在研新药于中国大陆的商业化权益,分别为创新抗过敏Anti-IgE单克隆抗体药物(UB-221)、艾滋病治疗单克隆抗体药物(UB-421)以及抗单纯疱疹病毒单克隆抗体药物(UB-621)。三款新药已在多国或地区完成不同阶段研究。目前在中国,三款新药均分别获得临床II期或临床III期批件,其中UB-221已全面开启临床II期试验,UB-421与UB-621将依公司战略及全球临床数据,灵活调整国内临床策略与实施进度。

  世之源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世之源的总资产为15,547.84万元,净资产为743.09万元,2023年度世之源实现营业收入34.76万元,净利润-210.26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世之源的总资产为13,809.15万元,净资产为12,988.66万元,2024年1-10月世之源实现营业收入16.43万元,净利润-1,254.42万元。

  注:上述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世之源提供资料,上述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0月”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交易前后的出资比例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世之源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世之源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信状况不影响公司本次增资行为。

  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世之源持有三款在研新药于中国大陆的商业化权益,分别为创新抗过敏Anti-IgE单克隆抗体药物(UB-221)、艾滋病治疗单克隆抗体药物(UB-421)以及抗单纯疱疹病毒单克隆抗体药物(UB-621)。三款新药已在多国或地区完成不同阶段研究,三款创新药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目前在中国,UB-221已全面开启临床II期试验,UB-421与UB-621将依据公司战略及全球临床数据,灵活调整国内临床策略与实施进度。

  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世之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华辰评报字(2024)第029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世之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3,332.04万元,较净资产账面价值12,988.66万元增值10,343.38万元,增值率为79.63%。本次增资价格以2024年10月31日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经各方协商确定目标公司价值为23,330.0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投资本天成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按照出资额享有相应股权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目标公司:世之源

  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控股股东”):摩尼肽

  本次投资方 :本天成

  (二)本次交易安排

  世之源同意在增资协议签署日后将其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4,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8,233.9056万元。各方同意,以世之源本次交易前估值人民币23,300万元为基础,本次投资人总计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价格(“增资款”)认购世之源人民币3,733.9056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完成后世之源20.48%的股权。

  (三)增资款的用途

  目标公司及控股股东一致同意将本次增资款全部用于创新抗过敏Anti-IgE单克隆抗体药物(UB-221)、艾滋病治疗单克隆抗体药物(UB-421)及疱疹病毒单克隆抗体药物(UB-621)等创新药品的研发及临床试验等。目标公司创新药品的研发及临床试验等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其控股股东负责筹措。

  (四)增资款的支付

  本次投资方计划投入6,000万元,具体根据目标公司相关资金需求情况分阶段向目标公司实缴出资:(1)在本协议生效后且于2025年底之前,支付增资款2,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于协议生效且满足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实缴;(2)于2026年底之前,支付增资款2,000万元;(3)于2027年底之前,支付增资款2,000万元。

  (五)本次投资方的特殊权利

  1、委托生产优先权

  基于公司在合成多肽领域的技术及生产之领先优势,针对世之源未来拟开展的合成肽及多肽药物,控股股东及目标公司独占且排他性的委托公司为该项目提供相关多肽原料及多肽药物的工艺放大、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建立、临床样品生产及商业化生产服务,届时由目标公司与本次投资方或其关联主体另行签署委托协议。

  针对目标公司其他药品(包括单克隆抗体)的原液或制剂的生产,如目标公司届时实施委外生产的,则目标公司应优先委托本次投资方或其关联主体为受托生产方或为目标公司提供工艺放大及委托生产等服务,具体由目标公司与本次投资方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另行签署委托服务协议。

  2、优先认购及优先收购权

  本协议生效后,目标公司若再次进行新增注册资本或发行股份时,本次投资方将有权按照其股权比例享有优先认购权。如目标公司发生被并购事项,本次投资方在同等价格的条款和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

  3、更优惠权利

  本次投资方享有的权利应不劣于目标公司后续投资人,若目标公司的任何后续投资人根据本次交易之后的任何文件(包括公司章程、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等)享有任何优先权或特权(简称“更优惠权利”),则本次投资方将就其持有的股权自动享有更优惠权利。

  4、公司治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世之源的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天成有权提名1名董事。世之源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六、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利用在生物医药领域的经营管理、前沿生物技术及疫苗生产工艺等方面的优势,持续拓展人药领域,特别是具有长远市场潜力的预防及治疗药品领域。

  (二)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以“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生物公司”为愿景,持续深耕生物医药行业,通过多年的研发创新已形成多肽合成、核酸(mRNA)疫苗、基因工程等世界领先的技术平台,本次投资世之源标志着公司正式向人用药品领域跨越和发展,蓄势拓宽能力边界,将公司前沿的生物技术及生产优势进一步延展应用,合作双方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推进多个创新药的研发上市,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本天成本次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对世之源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及本天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长期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

  世之源是一家致力于创新药开发及生产的企业,其创新药均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创新药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收益高、风险大的特点,投资回报周期长,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医药行业发展及相关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世之源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外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世之源的经营管理状况,做好投后管理工作,尽力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天成与公司关联方摩尼肽共同投资世之源,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权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天成与公司关联方摩尼肽共同投资世之源,是公司利用生物医药先进技术优势及生产工艺优势向人用药品延展的体现,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天成与公司关联方摩尼肽共同投资世之源,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1日

  至2025年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2月19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slsw@slbio.com.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和签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会场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41

  电话:021-61255101

  电子邮箱:slsw@slbio.com.cn

  联系人:於海霞、张炜曼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7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7.8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117,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29元/股,最低价为5.4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8,320,763.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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