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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7日上午9:15至2025年2月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4501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国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25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45,157,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的52.00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4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9,278,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35,878,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85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9,278,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495,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2%;反对629,3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6%;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616,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86%;反对629,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33%;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490,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05%;反对633,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3%;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611,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14%;反对63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3%;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2%。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503,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7%;反对629,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9%;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624,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48%;反对629,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76%;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1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与前述人员沟通确认,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前,系其个人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上述1名核查对象外,另有147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公司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买卖公司股票前,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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