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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莱新材”)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铟、锡、钼、镍等期货品种。

  ● 交易工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优先选择标准期货合约。

  ● 本次调整后的交易金额: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为进一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不利影响,拟对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有效。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 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且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有效。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为进一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不利影响,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拟对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同时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保持不变。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防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套期保值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铟、锡、钼、镍等期货品种。

  (三)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铟、锡、钼、镍等期货品种,交易工具优先选择标准期货合约。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

  (七)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2025年度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的铜、铝、铟、锡、钼、镍等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3、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交易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参与套期保值的工作人员权责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欧莱新材调整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度是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莱新材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8日

  至2025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于登记时间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于2025年2月25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董秘办邮箱dmbgs@omat.com.cn进行登记,邮件标题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材料”字样,邮件登记以公司董秘办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文家

  电话:0751-8702516

  电子邮箱:dmbgs@omat.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欧莱新材证券部(邮编:512029)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宏福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文宏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授权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为有效管理生产预期所需主要原材料的用量及风险敞口,公司拟将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由“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以进一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调整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韶关市欧莱高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欧莱明月湖半导体高纯材料项目”(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825.79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项目用地面积为46.73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纯无氧铜锭生产基地和高纯钴锭生产基地,是公司向上游高纯材料产业链延伸的重点项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欧莱明月湖半导体高纯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825.79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 实施主体: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韶关市欧莱高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高纯”)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但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4、本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将产生一定的资金风险。

  2024年9月19日,公司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总投资不少于25.9亿元,选址韶关高新区甘棠东片区,打造集欧莱人才谷、总部基地、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及产业化基地的科技创新产业园(已命名为“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2024年11月18日,公司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投资协议书》,并于2024年12月18日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440200-04-01-458992),项目名称确定为“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本次子公司欧莱高纯拟实施的“欧莱明月湖半导体高纯材料项目”(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系“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的二期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如新能源、航空航天、电子设备等,对高纯材料的需求日益增加。这些行业对材料的纯度、性能和稳定性有着极高的要求,因此高纯材料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欧莱高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致力于半导体行业用高纯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处于半导体产业链的最前端。

  欧莱高纯拟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投资协议”),投资建设“欧莱明月湖半导体高纯材料项目”(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825.79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项目用地面积为46.73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纯无氧铜锭生产基地和高纯钴锭生产基地,是公司向上游高纯材料产业链延伸的重点项目。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等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的签署等。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韶关市欧莱高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宏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3MA54PGNQ98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2日

  住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创业路5号F办公楼5楼

  经营范围:高纯材料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应用;销售:金属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政府机关

  负责人:石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200006946905T

  地址:韶州大道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应用产业园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说明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欧莱高纯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韶关市欧莱高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欧莱明月湖半导体高纯材料项目(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

  2、项目建设地点:韶关高新区甘棠东片区内的项目用地。

  3、项目产业定位:新材料。

  4、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10,825.79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自筹资金。

  6、项目用地面积:46.73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

  7、项目建设工期:项目规划自开工建设起36个月内竣工投产。

  (三)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各项前期报建手续,帮助解决建设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甲方负责按照市政规划要求达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污)、通电信、供燃气等“六通一平”及配套市政设施的建设投入,为促进项目建设尽快落地产生经济效益,配套市政设施与建设项目工程同步实施。

  3、甲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推进乙方顺利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4、甲方为乙方协调落实国家、广东省和韶关市及高新区的相关投资优惠政策,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各类奖补资金。

  5、乙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税款,按时完成计划投资数额和项目建设内容。

  6、乙方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要求,具体设计方案须经规划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其它土地利用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建设工程按建筑相关规范执行。

  7、乙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的废气、污水、粉尘、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的标准排放。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不得进行股权转让,也不得就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正常经营及融资所需除外。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其他

  本项目是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的组成部分,核算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总额时包含本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将聚焦公司上游产业链,通过实现高纯无氧铜锭及高纯钴锭的自主供应,帮助公司在现有高性能溅射靶材的基础上向上游延伸产品价值链,保障公司核心原材料持续稳定的供应,进一步提高公司溅射靶材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升和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实现公司布局上游产业链的战略目的。同时,在满足自给自足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内外高纯无氧铜锭和高纯钴锭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三)本次对外投资及投资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但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本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将产生一定的资金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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