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睿博远”)持有公司股份10,491,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上述股份为中睿博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6月2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睿博远出具的《关于减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中睿博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4,0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其他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持股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6,613,184股为基础测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6,613,184股为基础测算。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份的锁定承诺如下:
1.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承担金冠电气、金冠电气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金冠电气股票的收益将归金冠电气所有。
3.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持有金冠电气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金冠电气股份,应满足以下要求: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将按照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减持股票。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减持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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