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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 进展公告(九)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规定,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并于5月29日、6月29日、7月31日、8月30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8日、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8日、4月8日、5月8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7月3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条规定,于2024年4月26日、6月19日、9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7月8日、8月8日、9月9日、10月10日、11月9日、12月12日、2025年1月13日披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4-10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6日停牌一天,自4月29日复牌后,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5条第二款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七节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或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分歧。

  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于2024年4月26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名家汇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 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13.48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4亿,资产负债率为85.09%,一年内需要偿付的有息负债约2.44亿元人民币,部分债务处于逾期状态,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针对这些情况,公司已采取如附注二、2 所述的改善措施。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名家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审计报告中带有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五)所述在建工程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公司暂无资金继续完成该项目的建设,我们认为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进展情况

  1、 关于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的进展情况

  2024年5月17日,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债权人中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5月1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2024〕粤03破申481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经摇珠选定,深圳中院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4年11月25日,经公司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选定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重整投资人正选单位。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的裁定书,公司尚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的条款尚在洽谈中。

  如公司能重整成功,将极大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有效化解公司偿债压力,极大提高公司流动性,对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妥善解决历史应收账款问题,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经营压力和保持可持续发展。2024年12月12日,公司与深圳领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将日常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合计账面价值1669.78万元的应收账款,作价6000万元转让给深圳领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现金捐赠款4000万元,此次捐赠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 关于与“强调事项段”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的进展

  公司在建工程“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与项目总包方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产生分歧,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当前公司正在与总包方积极磋商解决方案,同时公司也已在接洽新的施工方以确保此项目能顺利实施。

  二、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13日,中兴华所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开展审计工作。

  2025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治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就中兴华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开展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中兴华所会计师项目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工作,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目前,公司与中兴华所会计师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根据目前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和审计进展情况,尚无法预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因审计程序尚未完结,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需以中兴华所会计师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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