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更换评估机构的原因和依据、更换时间
本基金评估机构,即对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机构。本基金初始阶段的评估机构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十一条“评估机构为同一只基础设施基金提供评估服务不得连续超过3年”的规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及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存续期评估机构进行了严格选聘,依据评估机构的专业资质、独立性、历史同类项目经验等要素,在履行了适当的内部程序后,决定将本基金评估机构更换为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相关各方已于2025年2月12日签订了《华夏越秀高速REIT 2024-2026年度资产评估服务委托合同》。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自2025年2月12日起被聘请为本基金存续期评估机构,负责对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情况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事项已根据基金管理人及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适当审批。
四、新任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万菱广场36楼18号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万菱广场36楼18号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东全
联系人:邱军
电话:020-3801 0332
电邮:qiujun@gdyca.com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不涉及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方法的改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七、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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