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618期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期限:9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901.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429,018,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123,066.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2)截至2025年2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本次委托理财的合同主要条款
(五)投资期限
产品起始日:2025年2月14日,产品到期日2025年5月19日,产品期限94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仁新材”)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余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欧仁新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已实际为欧仁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66.5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79%。
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900.59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68.74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831.85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2.85%。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仁新材向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申请了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额度的履行,公司与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欧仁新材向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综上,公司为欧仁新材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同时,在审批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本次为欧仁新材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已实际为欧仁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66.57万元。因此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307558666U
(2)成立时间:2014年7月18日
(3)注册地: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1幢1楼
(4)法定代表人:李耀邦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涂层复合薄膜材料及自产产品的售后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
(7)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债务人: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责任期间
6.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6.2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仁新材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公司能够对欧仁新材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欧仁新材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在预计额度批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900.59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68.7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3%;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831.8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1.22%;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2.85%,且超过2023年末净资产2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当年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79%。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新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2月13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50,682,000元“福新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18,351,017股,占“福新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75,823,447股)的10.44%。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2月13日,尚未转股的“福新转债”金额为178,336,000元,占“福新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41.57%。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的核准,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公开发行了429.01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901.8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3年1月4日至2029年1月3日。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二)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2,901.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12”。
(三) 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福新转债”自2023年7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4.0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46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情况
“福新转债”自2023年7月10日开始转股,至2025年2月13日,累计转股金额250,682,000元,累计转股数18,351,017股,占“福新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75,823,447股)的10.44%。其中,“福新转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转股金额为人民币22,97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706,27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97%。
截至2025年2月13日,尚未转股的“福新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78,336,000元,占福新转债发行总量的41.57%。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注:
1、 夏厚君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2024年12月12日总股本194,078,440股计算所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2)。
2、 涂大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持股比例。
3、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2024年12月5日总股本189,820,247股计算所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0)。
4、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2月13日总股本196,458,807股计算所得。
五、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3-89100971
咨询邮箱:zqsw@fulai.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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