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3日
至2025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2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联系电话:0731-85528301
邮箱:IR@kylinsec.com.cn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1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管理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近日,该全资子公司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福建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350102MAE9Q5MR74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4、 法定代表人:刘文清
5、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6、 成立日期:2025年02月11日
7、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1号楼2层177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
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6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其中超募资金173,668,283.76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9,528,133.52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76%。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超募资金39,528,133.52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76%。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3、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8)、《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12)。截至2024年4月23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2,28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83,259.6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23)。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3,668,283.76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9,528,133.52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76%。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39,528,133.52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76%。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1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7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重庆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重庆麒麟信安”),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及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公司拟在重庆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前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一)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除新增实施主体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投资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各实施地点之间进行调剂。
(二)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名称:重庆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暂定)
3、 注册资本:1,000万元
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从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后,重庆麒麟信安将于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后及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前述事项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该项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重庆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注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