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5:30在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1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湘琦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湘琦女士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附件:
曹湘琦,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CMA。历任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会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经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曹湘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曹湘琦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晓莉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董事萧钺先生以现场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何仕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建平、史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机构仅限于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要求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在授权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机构仅限于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
(五)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授权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 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应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项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投资收益”项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4:00在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5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莉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与杜守颖女士、董事萧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提名、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湘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18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1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附件
财务总监简历
曹湘琦,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CMA。历任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会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经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曹湘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曹湘琦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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