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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实际控制人凌斌先生、王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近日,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凌斌先生、王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远投资”)、深圳视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视界投资”)、深圳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视清投资”)、深圳视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视野投资”,原深圳视野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视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视新投资”)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即降低至75%)。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以及“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是指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动稀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5.22%;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75.22%降低至75.00%。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股东股份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4年12月24日总股本697,684,421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5年2月13日总股本699,731,819股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变动系公司股票期权行权被动稀释导致,不涉及任何主动减持行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实际控制人凌斌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224.60万股公司股份和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99,731,819股而被动稀释,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6.82%减少至75.00%,本次权益变动同时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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