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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6证券简称:苏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27032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相关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相关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对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经发”)及其关联体授信148,000万元。本行股东董事钱晓红系园区经发提名,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授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授信实施后,本行给予园区经发及其关联体授信总额为307,452.8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6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后授信总金额超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49,406.88万元,本交易协议属于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另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交易协议金额不超过本行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尚不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钱晓红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19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晓红

  注册资本:252,5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科技开发,销售数码产品,物资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为440.00亿元,总负债为205.65亿元;公司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9.36亿元,净利润3.97亿元。

  关联关系:园区经发拥有本行股东董事席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园区经发为本行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园区经发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国控”)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19楼整层1901单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晓红

  注册资本:388,696万元

  经营范围:经园区国资办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为990.64亿元,总负债为513.36亿元;公司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3.31亿元,净利润8.54亿元。

  关联关系:园区国控为本行主要股东园区经发提名股东董事钱晓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园区国控为本行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园区国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本行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授信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与相关关联体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授信本行给予园区经发及其关联体的授信总额累计为307,452.88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2月14日,本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5名独立董事全体出席。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66证券简称:苏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27032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行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三次提示性

  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行转债”赎回价格:101.35元/张(含息税,当期年利率为1.50%),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日:2025年1月21日

  3. 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6日

  4. 赎回日:2025年3月7日

  5. 停止交易日:2025年3月4日

  6. 停止转股日:2025年3月7日

  7.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3月12日

  8.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3月14日

  9.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 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苏转债

  11.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3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苏行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苏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苏行转债”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 风险提示:本次“苏行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21日,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苏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9元/股的130%(含130%,即8.05元/股),根据《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苏行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1月21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苏行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行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苏行转债”全部赎回。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苏行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苏行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1.35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4月12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3月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329(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50%×329/365≈1.35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35=101.35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行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苏行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本行将在赎回日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苏行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 自2025年3月4日起,“苏行转债”停止交易。

  3. 自2025年3月7日起,“苏行转债”停止转股。

  4. 2025年3月7日为“苏行转债”赎回日,本行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苏行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苏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

  5. 2025年3月12日为发行人(本行)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3月14日为赎回款到达“苏行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苏行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苏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 本行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七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 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苏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苏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2-69868509

  三、本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苏行转债”的情况

  本行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经核查,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7月21日至2025年1月21日)交易“苏行转债”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苏行转债”的情况。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苏行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35元(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08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对于持有“苏行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35元(含税)。

  3.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持有“苏行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35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二)关于办理可转债转股事宜的说明

  1. “苏行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3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苏行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苏行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苏行转债”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苏行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苏行转债”的核查意见;

  3.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采用书面传签表决的方式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3人,因钱晓红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1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5名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行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钱晓红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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