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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廖朝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廖朝理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呈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廖朝理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廖朝理先生仍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朝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廖朝理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廖朝理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廖朝理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夏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夏芸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夏芸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事宜,夏芸女士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夏芸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夏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推荐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张展源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推荐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夏芸女士担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廖平元(主任委员)、杨剑文、吴忠振。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夏芸(主任委员)、张展源、吴忠振。

  (三)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展源(主任委员)、吴忠振、廖平元。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展源(主任委员)、吴忠振、刘少华。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夏芸,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0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03年获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11年获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03年7月至今任职于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现任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1年1月至今,任中国水发兴业能源研究院特聘财务顾问;2023年3月至今,任杭州道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夏芸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5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5日

  至2025年3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2月28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7时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6、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恒宏、杜京宣

  联系方式:0753-2825818

  联系传真:0753-2825858

  电子邮箱:688388@gdjykj.net

  邮政编码:514759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21日

  ● 可转债付息日:2025年2月24日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嘉元转债”或“可转债”)。公司将于2025年2月24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债券名称: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嘉元转债

  3、债券代码:118000

  4、发行总额:人民币124,000.00万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

  6、发行数量:12,400,000张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8、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2月23日至2027年2月22日

  9、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10、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2月22日)止。

  12、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78.9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1.88元/股。

  13、可转债信用评级:A+,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债券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次付息为嘉元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5%(含税),即每手嘉元转债(面值1,000元)兑息金额为15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21日

  2、可转债付息日:2025年2月24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2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嘉元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1.20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的实际派发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

  联系人:李恒宏、杜京宣

  联系电话:0753-2825818

  传真:0753-2825858

  2、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麦子店街)21楼

  保荐代表人:郭伟健、吴曦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083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杨小磊先生(项目合伙人)、叶敏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曙萍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将签字注册会计师由叶敏先生更换为胡旸女士,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无变化。

  二、 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 基本信息

  胡旸女士,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12年的会计和审计专业经验, 2024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 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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