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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71        证券简称:税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税友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思驰”)持有公司股份223,095,730股,占公司总股本54.85%。宁波思驰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5,395,730股,占公司总股本77.5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思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35,2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67,632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67,632股。减持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宁波思驰系公司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相关员工持股多年,本次减持旨在满足部分员工获取资金改善生活,以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同时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公司已收到实际控制人张镇潮及通过宁波思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不参与本次减持事项的承诺函》,上述人员通过宁波思驰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部分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东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东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宁波思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机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2、宁波思驰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本单位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单位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在宁波思驰的股份锁定承诺期内(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宁波思驰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持股平台员工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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