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利群转债”的转股来源由“新增股份”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 当前转股价格:4.86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10月9日至 2026年3月31日。
● 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5年2 月19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04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群转债”,债券代码“113033”。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利群转债”自2020 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7.16元/股,当期有效转股价格为4.86元/股。
二、 利群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有503,324,000元“利群转债”已转换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103,483,97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2.03%。尚未转股的“利群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296,676,000元,占“利群转债”发行总量的72.0376%。
三、关于确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回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239,00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8%,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374,941.3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3249107)。
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正在实施中,截至2025年1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716,887股,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13,932,327股)的比例为3.03%,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24,044.7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中3,095,818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3249107),24,621,069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844859)。
四、其他事项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指定回购账户作为可转债转股账户的手续。
若相关事项有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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