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2月24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4人)。因董事长刘燕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故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公司总裁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试验场”)计划启动新一期项目的建设,邀请股东进行增资。华东试验场其他股东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已确认不参与此次增资。公司拟对华东试验场增资4.2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要超过5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刘燕华、李吉庆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更好的促进合营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SAILUN INTERNATIONAL HOLDING (SINGAPORE)PTE.LTD.拟向合营公司Dan A/S和S.A.R.G Ejendomsinvest ApS分别提供12,968,559丹麦克朗、2,604,988丹麦克朗借款,(合计15,573,547丹麦克朗,折合人民币15,745,169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五年。两家合营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5-012)。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14)。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 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1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更好的促进合营公司业务发展,赛轮新加坡拟向两家合营公司分别提供12,968,559丹麦克朗、2,604,988丹麦克朗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五年,两家合营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因两家合营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有利于合营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Dan A/S(以下简称“丹麦贸易公司”)和S.A.R.G Ejendomsinvest ApS(以下简称“丹麦资产公司”)均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SAILUN INTERNATIONAL HOLDING (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赛轮新加坡”)与S.A.R.G Holding ApS(以下简称“S.A.R.G Holding”)分别持股50%的合营公司。为更好的促进合营公司的业务发展,赛轮新加坡拟分别向丹麦贸易公司、丹麦资产公司提供12,968,559丹麦克朗、2,604,988丹麦克朗的借款(合计15,573,547丹麦克朗,折合人民币15,745,169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五年。借款年化利率以丹麦国家银行在利息支付日当天上午11:00公布的3个月CIBOR(哥本哈根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加2%。两家合营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合营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借款提供担保。
2025年2月24日,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两家合营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财务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
(1)丹麦贸易公司
公司名称:Dan A/S
商业登记号码:37679097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2日
注册地:B-Vej 6, DK-2300 S, Denmark
注册资本:500,000丹麦克朗
主营业务:轮胎经销业务
股权结构:赛轮新加坡和S.A.R.G Holding分别持股50%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丹麦克朗
(2)丹麦资产公司
公司名称:S.A.R.G Ejendomsinvest Aps
商业登记号码:40111468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9日
注册地:B-Vej 6, DK-2300 S, Denmark
注册资本:50,000丹麦克朗
主营业务:不动产租赁等
股权结构:赛轮新加坡和S.A.R.G Holding分别持股50%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丹麦克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丹麦贸易公司、丹麦资产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丹麦贸易公司、丹麦资产公司的另一方股东S.A.R.G Holding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按其持股比例向两家合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借款。截至目前,公司未向该合营企业提供除上述借款外的其他财务资助,该合营企业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合营公司其他股东
丹麦贸易公司和丹麦资产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为S.A.R.G Holding ApS,持股比例也均为50%,该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S.A.R.G Holding ApS
商业登记号码:37678643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1日
注册地:B-vej 4, 2300 Copenhagen S, Denmark
董事:Stig Anthony Jensen、René Sloth Gosvig
注册资本:50,000丹麦克朗
主营业务:投资等
股权结构:Solid Invest Holding ApS和RENE GOSVIG HOLDING ApS分别持股50%
三、 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丹麦贸易公司
赛轮新加坡拟向丹麦贸易公司提供12,968,559丹麦克朗的借款,用于该公司经营和发展,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五年,付息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借款年化利率为丹麦国家银行在利息支付日当天上午11:00公布的3个月CIBOR(哥本哈根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加2%。
2、丹麦资产公司
赛轮新加坡拟向丹麦资产公司提供2,604,988丹麦克朗的借款,用于该公司经营和发展,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五年,付息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借款年化利率为丹麦国家银行在利息支付日当天上午11:00公布的3个月CIBOR(哥本哈根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加2%。
四、 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无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无法偿还利息或到期无法偿还本金。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合营公司的两方股东均按照所持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为丹麦贸易公司、丹麦资产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合营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合营公司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公司对丹麦贸易公司和丹麦资产公司分别委派董事和高管,公司将通过委派代表持续关注合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赛轮新加坡与丹麦贸易公司、丹麦资产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两家合营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5,573,547丹麦克朗,折合人民币15,745,169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1%。截止目前,无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1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人员辞职情况
2025年2月24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杨雪女士的辞职报告,杨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杨雪女士将不在公司任职。本次监事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雪女士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
截至本公告日,杨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60,5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规的减持规定。
杨雪女士在担任公司相关职务期间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她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候选人情况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名姚墨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姚墨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姚墨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姚墨笛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姚墨笛简历
姚墨笛:男,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工厂PCR品质技术部动均工程师、创新发展部项目申报专员。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行政秘书。
姚墨笛先生为本公司的非关联自然人,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塑新材料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2日
至2025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09)、《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10)。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燕华、李吉庆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资本运营中心内。
2、现场会议预计半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会务联系人:李金莉
联系电话:0532-68862851
联系传真:0532-68862850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10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2月24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补充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试验场”)计划启动新一期项目的建设,邀请股东进行增资。华东试验场其他股东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已确认不参与此次增资。公司拟对华东试验场增资4.2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要超过50%。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增资完成后,华东试验场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相关轮胎产品的检测、试验等需求,也有助于提升华东试验场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测试能力,以便为广大客户提供更智能、更便捷、更高效的场地服务。本次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更好的促进合营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SAILUN INTERNATIONAL HOLDING (SINGAPORE)PTE.LTD.拟向合营公司Dan D?k A/S和S.A.R.G Ejendomsinvest ApS分别提供12,968,559丹麦克朗、2,604,988丹麦克朗借款,(合计15,573,547丹麦克朗,折合人民币15,745,169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五年。两家合营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AILUN INTERNATIONAL HOLDING (SINGAPORE)PTE.LTD.与Dan D?k A/S和S.A.R.G Ejendomsinvest ApS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两家合资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杨雪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提名姚墨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姚墨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姚墨笛简历
姚墨笛:男,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工厂PCR品质技术部动均工程师、创新发展部项目申报专员。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行政秘书。
姚墨笛先生为本公司的非关联自然人,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1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
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华东试验场增资4.2亿元,且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要超过5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能否实施尚需根据华东试验场相关股东会决议等情况确定。增资完成后,公司的具体持股比例尚需根据华东试验场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交易概述
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试验场”)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目前持股比例为37.22%),华东试验场拟建设行业先进的测试道路和配套设施,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整车及零部件公共测试服务平台。华东试验场一期工程以智能网联和性能测试道路为主,其中智能网联区是目前国内场景最丰富的智能网联封闭测试区,截至目前,智能网联城市路网、制动路、舒适性路、噪声路、湿圆环以及运维区等设施已投入使用。
近日,公司收到华东试验场发来的《关于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征求股东进一步增资意见的函》,华东试验场计划启动新一期项目的建设,邀请股东进行增资。华东试验场其他股东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已确认不参与此次增资。公司拟对华东试验场增资4.2亿元,且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要超过50%。
公司董事刘燕华、李吉庆目前担任华东试验场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华东试验场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向华东试验场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华东试验场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燕华、李吉庆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3085136192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饶滨海新区东八路5号
法定代表人:罗明友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总成、零部件及试验测试设备的检测试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项目管理;无人驾驶汽车智能应用及技术开发;无人驾驶汽车测试与示范运营服务;汽车轮胎质量检测及相关试验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场地及车间设施出租(不含融资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本次增资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次增资拟以华东试验场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为依据计算新增注册资本金额。鉴于评估报告尚未完成,上表先根据2024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即公司对其增资4.2亿元(相应增加华东试验场注册资本28,438.40万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东试验场规划建设智能网联、性能测试、耐久测试、试验室测试、运维服务等五大区域,其中包括20余条高标准测试道路,正向规划、分步实施、商乘一体,可以满足全系列车型与主要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要求。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增强华东试验场的资金实力,有利于推进新一期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华东试验场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相关轮胎产品的检测、试验等需求,也有助于提升华东试验场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测试能力,以便为广大客户提供更智能、更便捷、更高效的场地服务。
本次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如下: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华东试验场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燕华、李吉庆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事项能否实施尚需根据华东试验场相关股东会决议等情况确定。增资完成后,公司的具体持股比例尚需根据华东试验场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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