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1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核准批复。根据相关规定,海通证券于2025年2月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2025年2月11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25〕472号)。
2025年2月25日,海通证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40号),上交所决定对海通证券A股股票予以终止上市,海通证券A股股票将于2025年3月4日终止上市。因属于主动终止上市情形,海通证券A股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2025年3月4日海通证券A股股票终止上市后,海通证券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即不再显示海通证券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无法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直至海通证券A股股票转换为国泰君安A股股票并完成新增A股股份上市的相关手续后,海通证券原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将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显示国泰君安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会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海通证券A股股东参与换股的其他具体事宜,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有关海通证券H股股票的安排,请参阅海通证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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