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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梁邦海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股东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提名的胡军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资本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按市场定价原则,与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14.50亿元信贷业务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境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日常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该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在公司总部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5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3日

  至2025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各议案的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3月6日(星期四)、2025年3月7日(星期五)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2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2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29-88992080  029-88992622

  传    真:029-88992333

  邮    箱:xacb_ddw@xacbank.com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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