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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3.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差异,均是由于上述原因及数据四舍五入造成。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162.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74%;营业利润5,305.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3%;利润总额5,316.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1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37.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1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1,87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8,804.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

  2、报告期内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新业务领域投入,公司在电力领域的业务得到持续稳定增长,水利领域、轨道交通领域业绩实现较快增长。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96,783.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72%。

  (2)报告期内,水利、轨道交通领域合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517.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3.85%,其中轨道交通主营业务收入9,300.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84.79%,水利主营业务收入7,216.9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79%。

  (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运营管理,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9.33%,较去年同期的31.91%下降2.58个百分点。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6.1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下降及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下降综合影响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

  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5年2月26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续聘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陈勇波、代华威、揭明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安排原因,立信现指派崔松、龙勇分别接任陈勇波、揭明作为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为公司完成2024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二、 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崔松

  

  (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龙勇

  

  三、 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和诚信问题

  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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