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2月26日16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施明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07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通报和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针对具体问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制定了专门的整改措施,同时对于落实整改责任并切实执行做出了明确要求。
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的议案》。现就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2022年度在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收入996.04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多计营业收入996.04万元,多计利润总额753.3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
该事项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入确认相关内控不完善,未有效识别出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的相关业务。同时,公司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的理解存在偏差,未严格按照“控制权转移”原则确认收入,对收入确认的时点的把控缺乏一定的严谨性,为此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将组织财务部门会同外部审计机构对上述收入涉及的报告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对2022年及以后期间的定期报告及年度报告数据和披露文件进行追溯调整,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上述差错更正报告由公司进行编制,并请审计机构出具相应的鉴证报告,更正报告拟定于2025年4月进行公告;
2.完善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内控,加强从接单到服务完成等一系列的关键节点内部控制流程。对于业务流转过程中的关键单据,包括委托订单,收货记录,报工单,检测报告,发货记录,发货签收单等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增加了对于实物流流转的清晰记录,包括物流单号,第三方物流签收信息,货物的收发拍照留痕,报告的签收回执等要求。通过加强完整的业务证据链条,来证明公司履约义务的完成;
3.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保准确理解收入确认的条件和计量原则。后续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财税政策、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等,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
4.组织市场部,检验部等业务相关部门进行教育和培训,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以及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内控制度。树立全员的合规意识,明确各个节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提高违法及违规的处罚力度。从根源上杜绝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5.公司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内控审计机制,确保持续监督与改进。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准确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6.加强整改跟踪与执行。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并设立专门的整改跟踪小组进行监督和执行。成立整改专项小组,定期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整改进度。在整改方案实施后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整改效果,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根据整改效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
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部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市场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审计法务部
整改期限:整改措施1于2025年4月完成;整改措施2已完成,后续将持续规范;整改措施3-6已建立长效机制,后续将持续规范
二、整改总结
经过本次检查和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培训,促使其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提升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营管理水平和财务核算能力质量。
通过本次整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持续不断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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