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海上风电资产开展类REITs权益融资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大丰H3#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作为标的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对国家电投-江苏公司能源基础设施投资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3674号),同意国家电投-江苏公司能源基础设施投资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35.31亿元,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家电投-江苏公司能源基础设施投资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成功发行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获得全额认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于2025年2月20日正式簿记发行,2025年2月25日正式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类REITs)的基本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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