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4.07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票据池、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同步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57亿元,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1、2024年10月1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厦门翔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厦门翔安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等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70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7年10月15日。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
2、2024年11月19日、11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分别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1月25日,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以自有的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主债权额为人民币1,019,999.94元,质押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9年8月29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合计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额度均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的使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9,485.17万元,金额累计达到披露标准。具体如下: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邢帆女士、苏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推选监事宗珊珊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宗珊珊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苏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吕东芹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马琳女士、贺德勇先生、宋红涛先生、张素贞女士、独立董事郝显荣女士、郑宗明先生、高鹏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发出的《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合法合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申请,并定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苏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苏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吕东芹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吕东芹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5年从事新材料行业,任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从事互联网行业(电商),任总经理助理兼商务部主任,现任苏州宝馨智能制造采购部总监兼总裁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东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
(六)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 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
(九)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3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3月14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宝馨科技,证券部,邮编21110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沈强、陈康艳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监事会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通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3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沈强先生辞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报告,沈强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提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沈强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仍将在集团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重要领导职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沈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沈强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锐意进取,在公司业务开拓、信息披露、规范治理、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沈强先生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其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沈强先生仍将在公司其他业务领域履职重要工作。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将由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马琳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6729265
传真:0512-66163297
电子邮箱:zqb@boamax.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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