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209,800万元,该担保额度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1月23日、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为下属子公司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申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开立最高金额为1,636.31万元的付款保函,用于支付工程款保证金。
上述担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申通有限为下属子公司湖北申通提供担保开立银行保函
1、保函开立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担保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保函性质: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5、保函金额:1,636.31万元
6、保函有效期限: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2月24日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229,8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15%,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09,800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212,265.7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5%,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00,265.74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1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9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1,321.18万股,回购总金额为14,121.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6%,平均成交价为10.6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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