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以实际行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特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为主业,立足福建并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多措并举获取资源,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秉承“创新驱动、效益优先、风险可控”的经营理念,自建与并购并举,不断扩大装机规模。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29.6万千瓦、光伏发电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万千瓦。2024年,公司坚持项目为先,在项目开拓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一是获取长乐B区(调整)1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及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开发权,并完成项目核准;二是获取诏安四都8万千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和中闽北岸40万千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资源,并完成项目备案;三是积极推进省外风电、光伏项目并购的前期调研;四是紧密跟踪“上大压小”政策动向,推进多个符合技术改造条件的风电项目启动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
2025年,公司将狠抓项目落地,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实施推进力度;紧跟福建省海上风电资源分配发展方向,积极争取省内海上风电项目资源配置;加大“走出去”发展力度,在省外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开拓市场,努力提升公司资产体量;精心筹划资产注入方案,加快推动控股股东资产注入事项。深化改革赋能,推进专业化运维公司实体化运作,以更大力度推动扁平化改革走深走实;加强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研判,争取最优收益;立足现有业务结构,狠抓关键要素,推进成本管控源头治理,促进降本增效。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自2022年度具备分红条件后持续实施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企业的成长收益。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行业发展趋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3至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22至2023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2.85亿元,并在2024年度积极响应新“国九条”中“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的要求,首次实施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3,805.99万元。
2025年度,公司将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做好2024年度及2025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安排,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见性。公司还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延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强化科技赋能,服务生产管理
公司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以带动生产管控专业化、集约化变革,已建成数字中闽APP,实现对电力生产数据和业务流程的远程监控,实现移动办理“两票”和电子化巡检,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公司正在推进新能源智慧运营管理中心建设,以逐步实现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生产运营、安全管控、故障预警、智慧分析等业务的集中数字化管理。公司通过校企合作、产用协同、企业自研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科技攻关,目前全系统已累计获得2项发明专利和15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运用“请进来+走出去”内外联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模式,开展公司价值推介。公司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调研活动等渠道与投资者保持畅通交流;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三次业绩说明会,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采取制作AI数字人讲解视频、可视化报告等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拓宽投资者交流方式,组织投资者赴公司海上风电项目开展调研,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的理解。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公司ESG信息披露水平,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及可读性;以中闽能源重组上市十周年为契机开展“走进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流活动,向市场传递公司重组上市十周年的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不断丰富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多元化沟通渠道,探索建立高频、高质、高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进一步拉近投资者与公司的距离,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五、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构建起由公司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治理主体权责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2024年,公司全面推动独立董事改革落实落地,及时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保障独立董事积极履职,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2025年,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决策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利益;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沟通渠道、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及时传递最新监管信息等多种方式,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事项,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合规管理重点领域“三张清单”,提高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并及时传达有关监管文件和精神,督促其加强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新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履职尽责和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制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每年度与经理层成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实现经理层成员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紧密联系、薪酬与经营业绩相匹配,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关键少数”沟通,压实责任,针对董监高人员组织开展或参加各类专项培训,不断强化其合规意识及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公司的市值表现、经营业绩等指标与经理层的薪酬绩效挂钩,激发经理层的创造力与活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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