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4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40元/股(含),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4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40元/股(含),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自2024年7月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45元/股(含)。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和内容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原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4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40元/股(含),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按调整后的价格上限19.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5万股-1,030万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4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40元/股(含),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决议批准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