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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03月0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03月20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3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03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03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03月0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0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03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0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蒋璐遥

  联系电话:1885350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邮箱:jly@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3月0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1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考虑未来经济发展形势,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费用,改善负债结构,公司拟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及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1、发行品种

  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以及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2、发行规模

  拟发行待偿还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审批或备案的金额为准。

  3、发行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按相关规定由有权监管部门批准、备案或注册,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等。

  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 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所需用途。

  5、发行期限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市场情况确定。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决定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额度、募集资金的用途、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对象、承销方式、发行目的、担保方式等发行相关事宜;

  (2)决定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等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3)向相关有权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批准、备案、注册等手续;

  (4)签署、执行、修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5)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6)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或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8)办理其他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

  2、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董事会授权具体决定及处理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3、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但尚未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则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有效期持续至完成有关发行事项之日止。

  三、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情况。

  四、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3月05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0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02月2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03月0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考虑未来经济发展形势,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费用,改善负债结构,公司拟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及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次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同意公司发行待偿还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3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所需用途。

  2、同意公司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以及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同意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有权监管部门批准、备案或注册,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等。

  4、同意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5、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决定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额度、募集资金的用途、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对象、承销方式、发行目的、担保方式等发行相关事宜;

  (2)决定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等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3)向相关有权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批准、备案、注册等手续;

  (4)签署、执行、修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5)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6)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或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8)办理其他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

  6、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董事会授权具体决定及处理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7、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但尚未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则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有效期持续至完成有关发行事项之日止。

  本次发行的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债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03月20日(星期四)在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03月0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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