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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矿业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系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吉安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仅作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合作项目将通过具体项目协议进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具体项目协议、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025年3月5日,公司与吉安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矿业”)签订《矿业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着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发展共赢的原则,双方拟结为矿业经济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发挥各自专业和资源优势,推动非金属矿行业项目开发。具体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吉安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MA7C18R0XQ

  3、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日

  4、法定代表人:颜小勇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

  6、注册地: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7、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大道278号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吉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矿业权评估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1、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吉安矿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3月5日,公司与吉安矿业在吉安市以书面方式签署《矿业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吉安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愿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着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发展共赢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双方结为矿业经济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内容

  1、乙方所在地矿产资源丰富多样,具有良好的开采与利用价值,甲乙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就开发当地的特色矿产资源展开合作。

  2、双方拟就矿产资源勘查、新资源开发、延伸矿产资源上下游产业链,以及推动现有矿山和深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促进产业项目落地乙方区域。

  3、双方发挥各自专业和资源优势,拟在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地质技术服务、矿山生态修复、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4、双方拟合作开发市场,相互给予对方先进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技术、处理技术与环境保护技术等。

  5、双方共同组建战略合作工作推进小组,由双方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遇不可抗力的情况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另行协商变更或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吉安矿业开展战略合作,构建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非金属矿行业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双方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非金属矿行业项目开发,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协议》是公司与吉安矿业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仅作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将通过具体项目协议进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项目协议、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具体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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