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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式跃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18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7,399,2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989%。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5,90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3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498,2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669,9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9%。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71,7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498,2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77,37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1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7,5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42,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6%;反对1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弃权7,5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77,367,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1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弃权13,0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77,36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20,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8,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40,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65%;反对20,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9%;弃权8,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君福、王子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暨对外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人民币9,611.40万元竞拍取得了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东阳经济开发区纵七路以东、横十二路以北”地块,并于2025年3月7日与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含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东阳经济开发区“万亩千亿”平台生命健康产业园六歌园区内投资“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厂区项目”),用于生产硫糖铝和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一期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投资建设“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东阳经济开发区“万亩千亿”平台生命健康产业园六歌园区,实施方式为购买土地并自建厂房新建生产线,投资总额为41,438.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01)。

  根据上述投资项目需要,公司于近期参与了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东阳经济开发区纵七路以东、横十二路以北”地块的竞拍,以人民币9,611.40万元竞拍取得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5年3月7日与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出让合同》。

  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公司投资建设新厂区项目(含新募投项目)的建设用地。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

  二、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1、 出让人: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受让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 宗地编号:330783202504023023

  4、 宗地位置:东阳经济开发区纵七路以东、横十二路以北地块

  5、 宗地总面积:128,152平方米

  6、 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7、 宗地交付:2025年5月7日前交付

  8、 出让年期:50年

  9、 出让价款:人民币9,611.40万元

  10、 出让价款支付: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十日内全额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位于东阳经济开发区“万亩千亿”平台生命健康产业园六歌园区内,将用于建设“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包含募投项目“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完善公司向制剂领域拓展的多元化产品结构;同时,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

  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新厂区项目(含新募投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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