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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318,406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1%。

  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3月6日办理完成。

  3、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川恒转债”的转股价由18.72元/股调整为18.7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起实施首次回购,至2025年2月22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18,406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61%,最高成交价为18.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7,196,449.9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7.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318,406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1%。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上表回购注销前的数据为2025年2月26日的相关数据。因“川恒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可能会因此发生变化,上表为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川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2、本次调整前可转债转股价格:18.72元/股

  3、本次调整后可转债转股价格:18.73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3月10日

  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7号)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公开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可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60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915号”文同意,公司11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川恒转债”,债券代码“127043”。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川恒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02元/股。

  2、公司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万股,因股本变动较小及根据充分保护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3、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684.60万股,授予价格为12.4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1.02元/股调整为20.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4、公司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90元/股调整为20.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5、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98.20万股,授予价格为12.2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0.70元/股调整为20.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45)。

  6、公司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68元/股调整为1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7、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2024年1月11日上市,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发行数量为4,025.00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98元/股调整为19.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8、公司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71元/股调整为18.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9、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50万股,因该次回购注销引起的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10、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75万股,因该次回购注销引起的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三、转股价格本次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318,406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1%,公司累计回购总金额为57,196,449.90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3,318,406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信息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转股价P1=(P0+A×k)/(1+k)

  P1=(18.72+17.24×-0.6187%)/(1-0.6187%)

  =18.7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其中:调整前的股价P0=18.72元/股;回购均价A=57,196,449.90元/3,318,406股=17.24元/股;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比例k=-3,318,406股/536,377,500股=-0.6187%

  注:计算增发新股率时,公司总股份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综上:川恒转债的转股价将调整为18.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5年3月1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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