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8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正在有序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经董事会推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宫殿海先生、王新才先生、杨庆民先生、刘景呈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善英先生、窦林平先生、于桂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于桂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监事会同意提名程飞舟先生、丁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将另行公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三、 其他事项说明
前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前述董事及监事候选人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2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宫殿海先生简历
宫殿海,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工程师,中电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新时空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照明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新耀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王新才先生简历
王新才,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杨庆民先生简历
杨庆民,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公司总裁助理、技术支持中心负责人、市场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景呈先生简历
刘景呈,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设计师,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现任公司四川大区总经理、文旅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广安时空之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窦林平先生简历
窦林平,男,195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灯具厂副科长,北京灯具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秘书长,中国照明学会秘书长、常委理事。现任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副理事长,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张善英先生简历
张善英,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石油大学教师、东营市交通局航务处海监科副科长、山东省东营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东营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现任北京双兴驿站供应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光之(海南)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于桂红女士简历
于桂红,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长春现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长春英利集团高级财务经理,廊坊市弘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21年至今就职于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飞舟先生简历
程飞舟,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丁洁女士简历
丁洁,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人事主管,北京美语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思源兴业房地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HRBP,征和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RBP经理。现任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星期二)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推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宫殿海先生、王新才先生、杨庆民先生、刘景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推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窦林平先生、张善英先生、于桂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持有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科技”)40%的股权,为满足建设项目需要,智行科技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0年,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智行科技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关联董事王新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近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星期二)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孙永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监事会推荐,提名程飞舟先生、丁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的金额为4,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的逾期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科技”)4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4,500万元,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 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为满足乌鲁木齐市城投汽车竞技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需要,智行科技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0年,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智行科技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王新才同时担任智行科技董事,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新才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事宜,担保的金额、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12-08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溪南路121号
法定代表人:田冰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科技中介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销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停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关联关系
智行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王新才同时担任智行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智行科技是公司的关联人。
(三)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四) 其他说明
智行科技生产经营正常,非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主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 担保范围:智行科技与北京银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3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维护/维修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 担保期限:10年,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4、 质物清单:公司持有的智行科技4,000万元股权。
上述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并予以实施。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有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质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一)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该事项有助于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对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新才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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