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董事边逸军先生、于泳群女士、徐洲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对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交易对价人民币8,000万元对外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润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平”)8.8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09.78万元),有利于推动上海润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强资本实力、加速业务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股权转让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放弃上海润平其他股东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以及上海润平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结合上海润平自身发展需要及资本运作规划的综合考虑。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润平的股权比例将由29.65%降至18.14%,上海润平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对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对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江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广东万宏同创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场所,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购买交易标的所需资金为自有和自筹资金,且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产评估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姚力军先生已回避表决。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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