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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公司 第一大股东持股权益被动变动触及20%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26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3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1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2024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4年9月5日,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8.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截至2025年3月13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624,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74元/股,最低价为18.94元/股,回购均价为32.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99,376.3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因买卖公司股票导致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在2024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2,624,262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结果为准;

  2、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公司首次进行回购前(即2024年3月27日)的数据;

  3、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2,404,313股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37,206,057股变更为134,801,744股。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总股本134,801,74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703,159股后的股份数量133,098,58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9,929,576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34,801,744变更为174,731,320股。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624,262股,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前,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及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 本次回购注销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4,731,320股减少至172,107,058股,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卓世恒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世合伙”)持股比例由19.97%被动增加至20.28%,具体如下:

  

  除上述公司第一大股东外,其他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不涉及触及或跨越1%及5%的情况。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引起股本减少,导致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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