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新疆乌鲁木齐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疆麒麟信安”),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及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公司拟在新疆乌鲁木齐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前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一)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除新增实施主体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投资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各实施地点之间进行调剂。
(二)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新疆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暂定)
3、 注册资本:1,000万元
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从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后,新疆麒麟信安将于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后及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前述事项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该项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疆乌鲁木齐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注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1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子嫣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杨子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争艳、熊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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