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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 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113,3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20%,最高成交价为3.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192.4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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