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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昌献先生(项目合伙人)、 陈文锋先生工作调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拟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聂勇先生(项目合伙人)、 江晓云女士。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聂勇(项目合伙人)、江晓云,项目质量复核人为王艳。

  二、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简历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聂勇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深圳新星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云女士, 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信质集团、梅花生物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聂勇先生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云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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