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科创投”)直接持有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股份27,822,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9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于2024年1月2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融科创投因自身资金周转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360,77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53,5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907,18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融科创投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融科创投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公司股份7,949,346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4年6月21日。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2024年5月16日融科创投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3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4-034)、《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融科创投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派能科技的股份,也不由派能科技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派能科技股份总数的100%(若上述期间派能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不得减持股份。
(2)本企业减持派能科技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派能科技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企业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4)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派能科技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和重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施璐先生的辞职报告,公司副总裁冯朝晖先生的辞任报告。施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不再认定施璐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冯朝晖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任职,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施璐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均为非单一发明人且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其辞职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施璐先生的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施璐先生的辞职报告。施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00股,并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施璐先生承诺: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施璐先生在履行公司副总裁职责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背景、丰富的技术实践和管理经验,施璐先生在公司技术研发的关键环节贡献力量,为公司早期的技术体系搭建与业务开展奠定了基础,在公司战略规划、技术研发及经营管理等多个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贡献了核心力量。公司及董事会对施璐先生在担任副总裁期间所展现的业务素养、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予以认可与肯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二) 副总裁冯朝晖先生的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冯朝晖先生的辞任报告。冯朝晖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任职,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朝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00股,并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冯朝晖先生承诺:辞任公司副总裁后将继续遵守《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冯朝晖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期间,始终恪守职责、忠实勤勉,展现了优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通过市场洞察和战略决策,冯朝晖先生带领团队进行了深入的市场调研、全面了解客户需求,在国内市场营销领域取得了良好成绩,对公司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和国内储能市场份额的扩大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认可冯朝晖先生在副总裁岗位上的表现和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并对其在推动公司成长和实现战略目标过程中付出的不懈努力表示感谢。
二、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施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基于前述工作调整,公司不再认定施璐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 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1、 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施璐,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测试测量技术与仪器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9年10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软件总工程师、储能系统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5年3月,曾任公司副总裁、储能系统事业部总经理。
2、 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施璐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均为非单一发明人且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其辞职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施璐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双方对施璐先生应遵守的保密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辞去上述职务后,施璐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施璐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二) 本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与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创新体系。公司研发团队结构稳定、经验丰富,科研力量雄厚且专业配置合理。作为公司科研成果的具体体现: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专利获得数629项,其中发明专利71项、实用新型专利437项,外观设计专利61项,软件著作权4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1项。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引进与培养,逐步建立了与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培养机制,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731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37.80%。施璐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施璐先生离职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5人变动为4人。本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蔡雪峰、朱广焱、胡学平、季林锋。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璐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
公司恪守自主创新,确保核心技术竞争力与创新能力。公司研发团队架构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技术人员储备充足、科研水平较高且自主研发能力强,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具备坚实基础,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进步与发展。未来,公司将保持研发投入,持续优化研发团队,着力强化核心技术,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现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施璐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施璐先生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施璐先生离职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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