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日 11点0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4月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层天富能源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1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光伏”)。
● 本次担保金额: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20亿元,用于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81,2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07,000万元。
● 此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外,公司近12个月累计审议担保总额为53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各项工程的正常进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天光伏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20亿元,用于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中华碧玉园政务中心2楼2-22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海军
注册资本:14,3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5%。
中天光伏成立于2024年3月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天光伏资产总额13,054.23万元,负债总额1,949.1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105.0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以年审会计师最终审计为准,目前该公司尚未正式投运。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天光伏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主要负责建设中新建电力1.02GW和0.7GW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为支持其更好的运营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各项经营活动按计划进度全面实施,公司对中天光伏提供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20亿元,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20亿元,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681,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0.5968%;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44,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8784%;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9899%;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607,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7285%。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0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3月17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内容有:计划发电量192.50亿千瓦时,供电量214.00亿千瓦时,供热量2,052.00万吉焦,耗标煤量493.00万吨,售水量8,910.00万方,售天然气36,380.00万立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527,379.00万元;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7,804.00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38.74亿千瓦时,其中:外购新能源电量18.48亿千瓦时,外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量19.42亿千瓦时。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工商银行办理金额不超过2.20亿元的并购贷款业务,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利率不超过2.69%,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同时追加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天飞驰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飞驰”)和新疆中天荣聚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国开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主体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天飞驰,同时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天飞驰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12.60亿元,贷款期限20年,利率不超过3.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一年,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利率报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2月20日公告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10%,最终贷款利率以借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等。
此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20亿元,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具体如下:
6.01、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2、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3、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均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13《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国开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1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3月17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内容有:计划发电量192.50亿千瓦时,供电量214.00亿千瓦时,供热量2,052.00万吉焦,耗标煤量493.00万吨,售水量8,910.00万方,售天然气36,380.00万立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527,379.00万元;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7,804.00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38.74亿千瓦时,其中:外购新能源电量18.48亿千瓦时,外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量19.42亿千瓦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工商银行办理金额不超过2.20亿元的并购贷款业务,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利率不超过2.69%,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同时追加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天飞驰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飞驰”)和新疆中天荣聚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国开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主体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天飞驰,同时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天飞驰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12.60亿元,贷款期限20年,利率不超过3.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一年,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利率报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2月20日公告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10%,最终贷款利率以借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等。
此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20亿元,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具体如下:
6.01、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2、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3、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此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13《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国开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0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1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用于天富集团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81,2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07,000万元。
●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此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近12个月累计审议担保总额为53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天富集团根据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拟申请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的融资借款,由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等。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6.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6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陆亿元整(¥6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
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不超过4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肆亿元整(¥4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叁亿元整(¥3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由于所处行业特点及所在区域融资环境,大部分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天富集团在融资时提供担保。因此,公司与天富集团通过相互提供担保的方式来解决融资需求。
作为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和上市公司,公司在独立经营的基础上,承担了八师石河子市与周边师域电网、热网及天然气管网以及供水等能源供给责任。公司每年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大量融资需要担保,天富集团是公司能够快速协调并有效的重要担保方,因此逐步形成较大规模的关联担保。天富集团除上市公司业务板块外,还拥有供应链物流等多个业务板块,融资需求较大,在其债务融资时,也需要公司提供担保。
因此,公司与天富集团通过相互提供担保的方式来解决各自融资需求,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天富集团通过相互提供担保的方式解决融资需求是必要的、合理的。
五、 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认为: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合法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均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及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天富集团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及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681,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0.5968%;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44,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8784%;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9899%;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607,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7285%。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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