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价已于2025年3月17日触发“豪美转债”的赎回条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本次暂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6月17日),“豪美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以2025年6月17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简称:豪美转债 转债代码:12705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73元/股的130%(即23.05元/股)。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触发了“豪美转债”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个月内(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6月17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5年6月18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豪美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2,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3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2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2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1月2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51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7.7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5月9日实施完毕,派发现金股利0.22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51元/股调整为2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豪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29元/股向下修正为17.97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3、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 预 案 》,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7元/股调整为17.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豪美转债”赎回条款和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豪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73元/股的130%(即23.0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豪美转债”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及“豪美转债”转股情况,为保护可转债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同意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6月17日),“豪美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5年6月17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豪美转债”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豪美转债”的计划
1、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豪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豪美转债”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豪美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豪美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认为:
豪美新材本次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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