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少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代表股份156,945,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1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5,322,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7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0人,代表股份1,623,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0人,代表股份1,623,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0人,代表股份1,623,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9%。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79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0%;反对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弃权8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283%;反对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09%;弃权8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8%。
眭明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文伽、王晓晨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1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在公司3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少平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董事发生变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组成明细如下: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九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选举眭明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