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剩余部分的回购金额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及2024年3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7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26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积极推进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2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74,6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22 元/股,最低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34,89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070、2024-088、2024-098、2024-109、2024-123、2024-133、2024-146、2024-164、2025-001、2025-006、2025-0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115、2025-005)。
3、截至2025年3月17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40,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最高成交价为3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1,279,253.0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14日。至此,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除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熊炜、吴正华、许俊杰、罗陆平、邓继红、刘顺清、李建辉、何洋洋)获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中用于股权激励的部分已全部锁定,若剩余回购股份注销完成,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数据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除228.50万股已用于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外,剩余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剩余部分的回购金额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228.50万股回购股份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剩余4,355,267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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