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总额。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3月18日,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自有资金余额情况,通过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资金来源
公司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理财资金原则上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得投向股票、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等高风险领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经合法批准并授权后,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总经理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内。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公司财务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5-008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02,289.0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0,323,240.29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1-12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10,725.78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1-12月公司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1,677.00元。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回收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02,289.07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1-12月利润总额16,602,289.07元。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的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要求,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5-009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M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8日
至2025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4月3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4、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4月3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至联系邮箱)。以通讯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52277906
邮箱:jhtdesign@jht-design.com
联系人:刘海龙、蔡亚茹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5-011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崔学峰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并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编制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总经理崔学峰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团队,对2024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了讨论与分析,并编制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长崔学峰先生代表公司全体董事,对2024年度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了讨论与分析,并编制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董事所承担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除岗位薪酬外,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岗位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董事会编制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孙晓伟先生代表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董事孙晓伟先生、李治国先生、石建宾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鉴于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容诚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公司聘任容诚所的审计费用由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自有资金余额情况,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02,289.07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481,491.7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148,833.6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1,139,393.32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以截至2025年3月18日的总股本60,000,000股,扣除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734,770股后的58,265,230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金额为9,905,089.10元(含税)。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5-004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制造领域,对于持续研发的需求较高,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利润分配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481,491.7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148,833.6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1,139,393.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扣除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734,770股后的58,265,230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金额为9,905,089.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905,089.1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5,951,188.2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5,856,277.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24.0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905,089.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62%,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481,491.7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905,089.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测试分选机,属于集成电路专用设备领域的测试分选设备。集成电路行业是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高科技行业对测试设备技术要求较高。为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竞争力集成电路测试设备需要进行持续的研发,从研发、试产、质控到市场推广和销售的各阶段,需要投入较高人力成本及研发费用等经常性开支,资金需求量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处于成长阶段,公司将继续专注服务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根据国家政策和战略发展需求,不断加强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努力拓宽客户群体和市场,积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公司将继续加深与下游客户的合作,时刻把握市场动态,围绕自身技术优势,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持续进行研发创新和技术升级。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481,491.79元。公司业务还在持续发展,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每年的分红政策时,会综合平衡当年的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长期价值回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兼顾了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将用于加强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努力拓宽客户群体和市场等,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坚持提升软、硬件研发能力,完善研发体系,提高团队专业化程度,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以及深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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