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志根、孙凯、吴凤东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开展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2024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2024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度,公司在中国中煤控股企业中煤财务公司存款日均余额76,336.27万元,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中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3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中国中煤注册资本为155.7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树东,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中国中煤的经营范围: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煤炭出口业务;煤炭的勘探、煤炭及伴生产品的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化工、煤层气开发、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设备、焦炭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中国中煤主要控股企业
中煤财务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及其控股企业均为中国中煤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财务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90.00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6层。经营范围:从事经批准的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2月,注册资本10.45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乙88号4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矿山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安防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4月,注册资本89.61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92号。经营范围:煤炭工程行业的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安全技术装备的设计、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备品配件的生产、经销;进出口业务;与矿业工程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推广;矿井工程及装备的技术改造和咨询服务;矿业工程行业配套用的矿用、控制、通讯电缆的经销;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木材、水泥、玻璃、炉料、汽车零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矿用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设备租赁;产品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开发计算机软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所属子公司包括中煤电气有限公司、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
4、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3月,注册资本10.94亿元,注册地为邯郸市丛台路56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按资质证核准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对外承包工程(按资质证核准的范围经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非标准设备制造、施工;机械、机电设备维修;建材、钢材、焦炭、煤炭、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重金属)销售;钢结构的生产、安装和销售;水暖管道安装;成套式模块化悬挂胶带输送栈桥、建筑物气膜钢筋混凝土壳体结构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铁路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房屋、设备租赁;土地整理;工程测量,测绘服务,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门窗、钢窗、机具、矿产品洗选加工及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乡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职业能力测评服务;安全生产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住宿;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所属子公司包括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第九十二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等。
5、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2月,注册资本15.12亿元,注册地址为徐州市淮海西路24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煤炭开采;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勘察;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打字复印;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矿物洗选加工(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旅客票务代理;办公服务;广告制作;煤炭洗选;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住房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消防器材销售;供冷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配件批发;市政设施管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棋牌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消防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筑物清洁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2月,注册资本33.26亿元,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5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施工专业作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煤炭开采;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餐饮服务;爆破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土石方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土地整治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工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模具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装卸搬运;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市政设施管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特种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肥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朔州朔城区富甲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木材加工;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本6,647.73万元,注册地址为邯郸市滏西大街114号。经营范围:建筑设计、煤炭行业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工程勘察、测量、工程造价、咨询、环境评价、工程总承包(甲级)及相关设备材料销售和修理修配;市政、电力、铁道、公路行业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咨询、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以上范围详按资质证书核准的范围经营);复印、晒描图、设计文件装订、彩绘图纸;本企业房屋租赁;数字化技术的开发及运维;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的生产和供应、冷气供应、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智能微网、充电站(桩)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9.33亿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资本7.23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铁路机车车辆维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3.00亿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2幢2601-2607室。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煤炭企业管理;焦炭、煤炭制品、矿产品、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营专控经营产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矿用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6.67亿元,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麻城市中馆驿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设、拥有、运行电厂、生产和销售电力;电力副产品生产经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间设备、物资配件采购及煤矿建设、劳务等服务
公司拟向中国中煤控股企业采购皮带机、液压支架等煤矿专用设备和电机、链条、油脂、设备配件等物资配件,同时,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煤矿建设工程、信息服务和劳务等服务,2024年度预计累计金额不超过149,915.00万元。
2、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按协议规定,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中煤财务公司拟继续向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含委托贷款),预计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
3、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
公司拟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2024年度预计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结算价格按照煤炭市场长协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的设备、物资采购及煤矿建设、劳务服务、信息服务等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同时参考市场价格来执行。按照公司招投标规定,中标企业与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对交易合同品种、规格、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贷款、委托贷款,贷款利率和期限比照一般商业银行执行。
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以下定价原则:
(1)存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
(2)贷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贷款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
(3)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规定的费率公平协商厘定相应服务的费用标准。
3、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将严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的设备、物资采购及煤矿建设、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可以使公司以市价获得稳定的设备及服务提供商。
公司与中国中煤及中煤财务公司发生委托贷款、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可以开拓公司煤炭销售渠道和销售区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电一体化优势,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2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爱红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冠威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1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东良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复核,2011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2.08万元(含税,下同),其中财务报表审计112.08万元,内控审计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已对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立信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
2、立信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和相应业务经验,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
3、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2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工作要求,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司全力落实行动方案各项措施,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稳步提升,投资者回报不断加强,有效促进了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现将年度《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做强主业,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党的领导为保障,聚焦“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努力克服煤炭市场下行、开采条件复杂等不利因素,突出抓好安全固本、生产提质、经营提效、项目提速、改革提升、能源保供等重点工作,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做强做优煤炭电力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逐步开创煤炭、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1.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公司深入践行“两个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深化落实“六个三”安全工作要求,发挥安全垂直管理优势,以严管理、严问责、严考核为抓手,持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安徽省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八大攻坚任务、八大基础建设任务、四大能力提升任务,编制了10大项88小项任务分解清单,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重大灾害治理成效显著。秉承“灾害治理就是效益”理念,坚持“先治灾、后生产”,将重大灾害治理规划与采掘接续规划同步编制、超前实施,留足灾害治理的时间和空间,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治灾投入,提升治灾能力。阜阳矿业研究实施千米深井高压锚注+工字钢吊梁联合超前主动控制技术,深井矿压治理成效在全国推广,阜阳矿业成为深井支护样板矿井。新集一矿“防突全作业链智能物联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被评为2024年煤炭行业标杆案例。三是公司坚持“安全、朴素、整洁、适用”理念,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和人的行为规范,各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性提升,2024年新集一矿保持国家一级标准化矿井,阜阳矿业、新集二矿顺利通过国家一级标准化矿井验收。
2.深化改革提增效能。公司大力推行经营精益化管理,深入开展提质增效、对标一流专项行动,全力增产增销、降本挖潜,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全年营业收入127.27亿元,利润总额37.26亿元。一是加强营销管理,实现保价增收。公司合理调整煤炭销售结构,努力多发高价煤、高价电,实现提价增收;超前部署电力营销策略,积极争取市场化交易电量及上网电价;通过电商平台竞价销售煤炭副产品,进一步精简销售流程、提升销售时效、降低廉洁风险,煤炭副产品溢价率大幅提高。二是实施将废旧物资处置的拍卖权、评估权、实物管理权“三权”分离的处置模式,实现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操作规范化、交易公开化、管理信息化。三是坚持成本领先战略,成本压降效果显著。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从严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深挖降本增效空间,不断精细物资管理,推动降本增效,持续实施“订单+到货”双管控。四是加强财务精细化管理,业财融合成效显著。持续做好“两金”压降工作,保持“两金”规模同口径持续下降,合理管控资金支出。积极开展主体信用评级工作,公司信用等级近10年以来首次调升至AA+,公司在债券市场融资能力大幅提升。
3.转型发展稳健有力。公司立足煤炭资源和区位优势,统筹把握机遇与挑战,大力推进“两个联营”,构建煤炭、煤电、新能源“三业协同”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取得重要进展,大跨步迈向综合能源企业行列。公司及所属5对生产矿井分别获评煤炭工业安全高效集团和安全高效矿井。保持4个电厂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板集电厂二期较计划提前1个月“双机双投”,上饶、滁州、六安3座电厂按期开工并实现投资完成率超100%。新能源产业紧跟政策调整,年度获取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173万千瓦。
4.科技创新成效显著。公司坚持“安全、智能、绿色、高效”发展方向,持续强化创新能力建设,以科技创新催生企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企业发展。一是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千米深井超长工作面覆岩结构演化与围岩分区控制技术研究》等多项科研项目荣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一、二、三等奖。二是科技成果应用取得实效。公司全面推广应用“‘五步法’断层超前治理技术”“深部软岩巷道矿压综合治理技术”“探查、治理、验证、评价、监测‘五位一体’水害防治技术”等自主创新成果,有效解决了软岩支护、水害治理、瓦斯治理等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的难题。三是数“智”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新集一矿、新集二矿、阜阳矿业顺利通过安徽省智能化示范矿井验收,均达到省一级水平;井下固定岗位全部实现无人值守,全年减员约100人。利辛发电“煤电一体化超超临界百万千瓦火力发电基地”入编中电联百个电力行业重大技术装备及工程名录;利辛发电一期核心控制层实现智能管控,并荣获第六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利辛发电二期智慧电厂建设方案全国行业领先,并成功投用国内首台套电力虚拟DCS控制系统。
5.企业形象更加彰显。公司积极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全力落实能源保供任务,高标准完成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点任务,电煤长协综合兑现率超100%,公司获评煤炭运销标杆服务商,新集二矿、板集煤矿被评为2024年全省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在江淮主汛期,新集救护队23名指战员赶赴六安市固镇抢险救援,贡献了新集力量。公司认真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加大“五项帮扶”,累计投入资金约500万元,实现帮扶地居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提升。公司全年上缴国家税费总额26.19亿元。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兼顾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和股东回报的平衡,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2024年,公司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8,581,270.0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 年6月21日实施完成。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27亿元。
2025年,董事会科学设计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14,486,688.0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成。
三、提振市场信心,实施股东增持计划
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中煤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增持计划”)。
2025年1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中国中煤首次增持情况如下:2025年1月20日,中国中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1,421,1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5%,增持金额为9,996,371.00元(不含佣金税费)。
通过实施增持计划,控股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深度挖掘和对未来发展的积极预期,推动公司价值向合理区间回归,对稳定资本市场、改善市场预期起到重要作用。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统领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动态修订权责清单,健全治理制度;持续强化“三会一层”建设,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建立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升方案,完善独立董事履职管理制度体系,多举措促进独立董事作用发挥;完善董事会秘书工作机制,系统化加强外部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加强董事会决策落实情况跟踪。全面梳理公司治理情况,推动治理能效不断提升。
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7次、监事会4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1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充分发挥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重大决策、管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专业把关的作用,通过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强化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同时,公司支持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
公司将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外部环境、内部经营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重视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和谐互信关系,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最大程度获得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2024年公司凭借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优异表现荣获“第十五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共计披露公告105份,其中包括4份定期公告、44份临时公告及57份其他专项公告,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不断创新与投资者的沟通频率和方式,持续通过路演、反路演、策略会、线上会议等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沟通。2024年公司共计开展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127场,其中举办业绩说明会4场(含集体业绩说明会1场),机构投资者电话会议33场,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调研48次,参加券商举办的策略会及现场路演42场,合计参加交流人数达1315人次。公司共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及上证路演中心回复投资者问题165条,回复率为100%,并发布12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同时利用投资者关系管理邮箱(xjnyir@chinacoal.com)、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等途径,积极与投资者互动沟通。
公司经过多年的社会责任建设,逐步建立了公司治理、精益运营、绿色发展、员工关爱、安全健康、社会贡献的ESG构架,实现“蓝天、绿地、净土”的治理效果。自2012年起,公司发布首份社会责任报告以来,已累计发布了10份社会责任报告和2份ESG报告,并连续7年获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布的“全国煤炭工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优秀企业”。
公司认真落实辖区监管局和上市公司协会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3·15 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5·15 投资者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在公司官方网站、公众号等主要媒介设立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专栏,刊登与投资者保护、价值投资、教育案例、股票基本面和发展潜力等主题有关的文章。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励与约束共进退
2024年,公司与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充分借助培训平台资源,组织董监高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安徽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线上、线下的培训超过20人次,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信息,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持续铸牢敬畏意识、合规意识。针对重要事项,积极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并做好预沟通,确保相关方履行承诺,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
公司继续完善经理层的薪酬考评体系,以创造价值作为岗位激励的首要前提,将公司发展与薪酬体系紧密联动。2025年,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结合职责和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年度薪酬,实现薪酬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将承担责任和风险相匹配,不断强化利益共担共享,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健、长远的发展。
七、其他事宜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主要举措均顺利实施完成。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等相关内容,不能视作公司或管理层对公司发展或业绩的承诺和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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